获得大学本科学历后,取得下一级专业技术资格满5年;获得大学专科学历后,取得下一级专业技术资格满7年。

(一)指挥3部以上大型新创歌剧、舞剧、音乐剧或1 部以上前述作品和2台以上全新排练的音乐会在专业艺术团体公演,其中不少于2部(台)在省以上专业艺术活动中演出,并获省专业艺术评奖指挥二等奖以上奖项;或为20部(集)以上电视剧音乐担任指挥,并在省以上电视台播出;或为2部电影担任音乐指挥。

(二)在省级以上公开出版的专业刊物发表学术论文 (每篇不少于3000 字)2 篇以上。

除符合申报基本条件外,应同时符合下列其中之一款条件:

(一)获得省专业艺术评奖音乐演出或伴奏一等奖1次以上;

(二)获得省专业艺术评奖音乐演出或伴奏二等奖1次以上;

(二)获得省专业艺术评奖音乐演出或伴奏二等奖以上奖项2次以上;或二等奖1次和三等奖2次以上;

(三)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或被授予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或省直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拔尖人才;或全省宣传文化系统“六个一批”双百人才;或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

(四)专业成果(含论文)超过正常晋升标准1倍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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