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得大学本科学历后,取得下一级专业技术资格满5年;获得大学专科学历后,取得下一级专业技术资格满7年。
(一)符合下列申报专业岗位之一:
戏剧演员:主演4部以上大型新创戏剧在市以上专业艺术活动中公演,获省以上专业艺术评奖个人表演一等奖1部以上;或主演40部(集)以上电视剧、小戏等相关艺术作品,在省以上电视台播出或市级以上艺术活动中演出,并获省专业艺术评奖个人表演一等奖3次以上;或主演3部电影并公映。
歌唱演员:主演1部以上歌剧或首唱10首以上新创歌曲,并在市以上艺术活动中演出,其中不少于4首新创歌曲在省以上艺术活动中演唱,并获省专业艺术评奖个人表演(演唱)一等奖2次以上;或成功举办过具有鲜明个人风格正式对外公演的个人独唱音乐会,并获省以上专业艺术评奖表演一等奖2次以上。
舞蹈演员:主演1部以上舞剧或在10个以上新创舞蹈节目中担任独舞或领舞,并在市以上艺术活动中演出,其中不少于4个节目在省以上艺术活动中演出,并获省专业艺术评奖表演一等奖2次以上;或成功举办过具有鲜明个人风格的舞蹈专场演出,并获省以上专业艺术评奖表演一等奖2次以上。
杂技演员:以本人为主完成5个以上不同类型的杂技节目,并在市以上艺术活动中演出,在省以上专业艺术评奖中获一等奖2个以上节目。
曲艺演员:主演10个以上首演曲艺节目,并在市以上艺术活动中演出,其中不少于4个节目在省以上艺术活动中演出,并获省专业艺术评奖个人表演一等奖2次以上。
(二)在省级以上出版社出版本专业学术专著1部以上,或在省级以上公开出版的专业刊物发表学术论文(每篇不少于3000字)3 篇以上。
除符合申报基本条件外,应同时符合下列其中之一款条件:
(一)获得国家专业艺术评奖个人表演三等奖以上奖项1次以上;
(二)获得省专业艺术评奖个人表演一等奖3次以上;或省专业艺术评奖个人表演一等奖2次和二等奖2次以上;
(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或被授予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或获得全国“五个一工程奖”、“文华奖”等;或全国“四个一批”拔尖人才;或文化部优秀专家;或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
(四)专业成果(含专著或论文)超过正常晋升标准1倍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