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比较系统地掌握播音理论和专业知识,有较广博的科学文化知识和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专业研究能力;熟练掌握播音主持创作规律和各类节目的语言表达技巧,播音主持有鲜明特色;播音员形象、语言符合节目定位,主持人有较好的节目策划和采编能力;是本单位播音主持业务骨干,在本地区乃至全省播音主持界有一定影响。
2.能很好地完成广播电视等各类节目的播音主持任务,尤其是能很好地完成紧急或突发性的直播任务,参与3次以上重大活动、重大题材、重要战役性报道任务,成绩显著。每年从事播音的时间不少于90个工作日,或从事其它节目主持的次数不少于20期。
3.具备指导一级播音员工作和学习的能力。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报主任播音员资格:
1.获得博士学位后,取得一级播音员资格并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
2.获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后,取得一级播音员资格并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3.获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0 年,取得一级播音员资格满5年。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省级以上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独立(或第一撰写人)发表有价值的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
2.专业论文获省广播电视播音主持论文奖一等奖1项或二等奖2项以上。
3.正式出版本专业学术著作或译著1部以上(独著或合著,本人撰写不少于5万字)。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播音主持作品获省播音与主持作品奖一等奖1项或二等奖2项或二等奖1项、三等奖2项以上。
2.作为主创人员之一参与采编播的作品,获中国广播影视大奖广播电视节目奖或广播电视节目奖提名。
3.作为主创人员之一参与采编播的作品,获中国广播电视新闻奖(文艺奖)二等奖2项以上,或获省广播电视新闻奖(文艺奖)一等奖2项以上。
破格申报评审主任播音员资格,除具备本标准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业绩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播音员主持人或播音主持作品获中国播音主持金话简奖或金话简奖提名。
2.播音主持作品获省播音与主持作品奖一等奖2项或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以上。
3.作为主创人员之一参与采编播的作品,获中国新闻奖一等奖1项,或中国广播电视新闻奖(文艺奖)一等奖2项以上。
(二)论文著作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省级以上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独立(或第一撰写人)发表有价值的本专业论文3篇以上。
2.专业论文获省广播电视播音主持论文奖一等奖2项或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以上。
3.正式出版本专业学术著作或译著1部以上(独著或合著,本人撰写不少于10 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