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升研究员应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后受聘担任副研究员职务满5年。

(一)从事科研及科研管理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省(部)级一等奖以上1项(含一等奖,以奖励证书为准,下同);或获省(部)级二等奖2项;或获省(部)级三等奖3项,并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独撰或第一作者专题学术论文4篇,其中国家级学术刊物2篇。

2.有2 项发明专利的发明人或设计人(以专利授权证书为准,下同),其发明专利已开发实施并取得利税600万元以上(要有税务部门的证明,下同),并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独撰或第一作者专题学术论文4篇,其中国家级学术刊物2篇。

3.本人从事科研管理,为本单位争取到国家级和省(部)级科研项目5项以上,有效地组织实施,并使该项目单位获得省(部)级二等奖以上科研成果奖励3项以上(由主管部门出具证明材料,下同)。本人获省(部)级二等奖1项或三等奖2项,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独撰或第一作者与科研管理相关的学术论文5篇,其中国家级学术刊物3篇。

(二)从事技术开发、成果转化并符合下列条件:技术开发人员开发获省(部)级二等奖以上项目(本人为该项目获奖者,下同),完成利税收入300万元(企业由税务部门、非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由单位财务部门出具有上级财务部门签署意见的证明,下同),并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独撰或第一作者的学术论文2篇,其中国家级学术刊物1篇。

(三)从事科技情报、信息查新、文献咨询及软科学研究并符合下列条件:

完成并验收合格的国家级研究课题2项;或省(部)级研究课题3 项;或厅(局)、市级研究课题4项的项目主要完成人(需提供用3个以上用户应用情况的证明,下同),并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独撰或第一作者与研究课题相关专业的学术论文5篇,其中国家级学术刊物2篇。


获省(部)级一等奖1项和二等奖1项的项目主持人(以奖励证书和项目合同书为准,下同),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创建一个高新技术企业,每年为单位创造3000 万以上销售收入(以上年度财务审计结果为准,下同);

(二)持有2项以上发明专利的发明人或设计人,该发明专利已开发实施并取得2000万元利税(以税务部门证明为准,下同);

(三)在国家级学术刊物发表独撰或第一作者专题学术论文 7篇,其中在SCI、EI、ISTP上收录4 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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