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较丰富的新闻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对新闻专业的某一方面有研究和专长,能够解决采编工作中的复杂疑难问题,在省内新闻界有一定知名度。

2、主持过3次以上重大题材、重大活动、重大典型报道,或组织策划过3个以上重要专栏、专版、专题节目,并取得较丰富的创新成果。

3、每年采写的稿件不少于120篇,或编审的稿件不少于300 篇,或采写、编审的稿件合计不少于250篇,其中,被本单位评为好稿的不少于10篇(在新闻性期刊工作的,任期内采写、编审的稿件合计不少于250篇)。

4、每年在中央主要新闻媒体刊播正面宣传报道安徽的稿件不少于1篇,其中,专职从事向中央主要新闻媒体供稿工作的,每年不少于20篇。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后,取得记者、编辑资格并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

2、获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后,取得记者、编辑资格并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市级以上青年拔尖人才称号。

2、获中国新闻奖三等以上奖1项;或获省级好新闻一等奖1项,或二等以上奖2项。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出版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著作(译著)1部。

2、在公开发行的省级以上新闻或相关学术刊物上发表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新闻专业论文不少于3篇。


破格申报主任记者、主任编辑资格,除符合本标准条件外,还要具备下列两项条件:

(一)业绩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省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或享受省级以上政府特殊津贴;或入选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或入选全省宣传文化系统“六个一批”双百人才培养工程。

2、获中国新闻奖二等以上奖1项,或三等以上奖2项;或获省社会科学文学艺术奖二等以上奖1项,或三等以上奖2项;或获省级好新闻、一等奖2项。

3、在新闻采编工作中有较大创新成果,产生较大社会影响,并经省新闻职称改革领导小组鉴定认可。

(二)论文著作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出版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著作(译著)1部。

2、在公开发行的国家级新闻或相关学术刊物上发表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新闻专业论文不少于2篇。

3、在公开发行的省级以上新闻或相关学术刊物上发表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新闻专业论文不少于3篇(其中国家级不少于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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