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研究生学历或第二学士学位后,取得按摩医师资格,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
2、获得大学本科(含盲人按摩大学本科,中、西医大学本科)学历后,取得按摩医师资格并从事本专业工作满4年;
3、获得大学专科(含盲人按摩大学专科,中、西医大学专科)学历后,取得按摩医师资格并从事本专业满6年。
4、获得盲人按摩中专学历后,从事本专业工作15年以上,且取得按摩医师资格满5年。
1、熟练掌握中医按摩专业基础理论和按摩医疗技术,了解国内外先进按摩技术和相关学科新进展,并能灵活运用于临床实践与研究工作中。对本领域具有一定管理、组织、教学和研究能力,能对盲人按摩医师进行业务指导;
2、熟练掌握本专业的技术操作和常规诊疗技术,掌握中医辩证论治及按摩八法温、补、通、泻、汗、和、散、清的治法,在临床中正确应用;
3、具有丰富按摩临床工作经验,能独立正确诊断和治疗本专业领域内的常见病;
4、平均每年诊治病人不少于200例,在县及县以下的不少于150例,对主治的病例确诊率、显效率达到优良水平,并提供任期内独立处理的较复杂疑难病症不少于10例,县及县以下的不少于5例;
5、在市(厅)级刊物上发表有价值的学术论文1篇(1500字以上)或专题报告2篇。
破格申报主治按摩医师资格,除符合本标准条件外,须具备下列两项条件:
(一)能力业绩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医疗按摩技术发明、创新、改造、专利、推广、运用、组织中成绩显著,受到市(厅)级以上表彰;
2、参加完成1项省行业主管部门按摩专业课题研究项目;
3、参加省级以上按摩比赛取得前5名。
(二)论文条件
任现职期间,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含省级)医学刊物上发表或在全国按摩专业学术研讨会上作为大会交流的有价值的按摩专业学术论文1篇(1500字以上),或在全省按摩专业学术研讨会上作为大会交流的有价值的按摩专业学术论文 2篇(每篇1000字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