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本学科某一领域有深入的、创见性的研究,发表过具有较高学术价值,或产生了较大社会影响,或取得了较大经济效益的学术论文和专著。

2.能够根据国家需要和本学科的国内外研究现状及发展趋势,设计有较高学术意义或应用价值的研究课题,具有指导和主持本学科一定领域研究工作的能力。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大学本科学历,取得助理研究员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2.获得博士学位后,取得助理研究员资格并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省(部)级优秀成果奖三等奖以上科研成果的主要完成人;

2.主持或参与完成一项省(部)级课题,经省(部)级有关部门鉴定认可(以结项证书为据);

3.主持完成两项市(厅)级课题,经市(厅)级有关部门鉴定认可(以结项证书为据)。


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总量平均每年不少于2万字。兼任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研究人员,成果总量不少于规定标准的三分之二。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独撰或为第一作者的本专业学术论文 8 篇以上,其中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2篇,代表作经同行专家鉴定达到副研究员学术水平;

2.有1篇以上对策研究报告被省委、省政府采纳,同时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独撰或为第一作者的本专业学术论文7篇以上,其中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1篇,代表作经同行专家鉴定达到副研究员学术水平;

3.公开出版本专业学术专著1部(8万字以上),如系合著,本人撰写的部分不少于8万字,并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独撰或为第一作者的本专业学术论文4篇以上,其中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2篇;公开出版本专业学术专著2部(每部8万字以上),如系合著,本人撰写的部分不少于8万字,并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独撰或为笫一作者的本专业学术论文4篇以上,其中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1篇,代表作经同行专家鉴定达到副研究员学术水平;

4.获得省(部)级优秀成果奖三等奖以上科研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并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独撰或为第一作者的本专业学术论文7篇以上,其中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1篇,代表作经同行专家鉴定达到副研究员学术水平。


破格申报副研究员资格,除符合本标准条件外,任期内公开发表科研成果总量不少于20万字,代表作经同行专家鉴定达到副研究员学术水平,同时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独撰或为第一作者的本专业学术论文 16 篇以上,其中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4篇;

2.有1篇以上对策研究报告被省委、省政府采纳,同时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独撰或为第一作者的本专业学术论文 15篇以上,其中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3篇;

3.公开出版本专业学术专著1部(8万字以上),如系合著,本人撰写的部分不少于8万字,并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独撰或为第一作者的本专业学术论文8篇以上,其中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4篇;公开出版本专业学术专著2部(每部8万字以上),如系合著,本人撰写的部分不少于8万字,并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独撰或为第一作者的本专业学术论文8篇以上,其中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3篇;

4.获得省(部)级优秀成果奖三等奖以上科研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并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独撰或为第一作者的本专业学术论文16篇以上,其中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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