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地掌握并能熟练运用本专业基础理论和技术知识,具有承担较大工程研究应用,解决生产建设、管理和技术应用中难题的业务能力。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研究生学历或第二学士学位后,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并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

2.获得大学本科或专科学历后,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并从事本专业工作满4年。

3.获得中专学历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5年,或现在野外艰苦岗位及县城以外(不含县城)基层单位工作满12年,并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满5年。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完成的项目或课题,获省(部)级以上优秀勘察、优秀设计、优质工程或科技成果奖。

(2)参加完成1项市(厅)级以上行业标准、定额、规范编制,通过市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审定后颁发实施。

(3)在工程建设项目技术文件审核中,提出的审查意见被采纳,并起到较大作用或取得明显效益。

(4)参加完成的工程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通过评审或交付使用。

(5)参加运输行业或企业先进技术运用的研究推广,取得明显效益。

(6)参加完成的规划、科研、技术引进、消化、推广、改造或开发项目,质量监理和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已通过评审鉴定或成果得到应用。

(7)参与完成已颁布实施的省级以上施工工法1项,取得效益。

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科技期刊或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或撰写较高水平的技术报告3篇。

直接申报工程师资格,除符合本标准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能力和业绩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省(部)级科学技术三等奖或市(厅)级科学技术一等奖1项;或市(厅)级科学技术二等奖2项。

2.完成市(厅)级重点工程、科研、技术创新、技术改造项目1项,经市以上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鉴定或验收,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

3.主持完成1项或参加完成2项市(厅)以上行业技术标准、规范编制,并通过市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审定后实施。

(二)论文著作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科技期刊或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

2.公开出版发行本专业学术、技术著作(译著)1部(独著或合著,本人撰写不少于5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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