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理论知识,能根据教学计划独立讲授2门以上课程或2个以上主体班专题,任现职以来,有两学年以上教学评估优秀率在80%以上,须提供1 篇 1500字以上的业务工作总结报告;

2、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或符合规定的免试条件;


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聘任讲师职务满2年;

2、获得硕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获得双学士学位),聘任讲师职务满5年;

3、取得本科学历后,聘任讲师职务满5年;

4、取得本科学历,具有其它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教学工作满1年。


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市(厅)级成果二等奖以上(前3名),或获得市(厅)级成果三等奖以上(前2名)或主持并完成本校校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

2、参加并完成县级及以上单位委托的调研咨询项目(前2名),其成果被采用并产生较大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3、被授予市级党校系统优秀教师等称号或近5年内有3次年度考核(或任职考核)优秀;

4、教学水平较高,教学效果好,在市级党校系统教学比赛中获得二等奖或在全省党校系统教学比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或其教学课件等被中央党校、安徽省干部网络培训管理中心等列为资源片并产生较大的社会效益(附有效声像证明材料)。


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A类或B类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或在C类刊物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代表作经同行专家鉴定达到高级讲师学术水平;

2、在C类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且在D类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代表作经同行专家鉴定达到高级讲师学术水平;

3、公开出版个人学术专著1部(或参加全省党校系统统编教材的编写,其中本人撰写4万字以上),并在C类刊物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代表作经同行专家鉴定达到高级讲师学术水平。


破格申报高级讲师任职资格,除符合基本条件要求外,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在本学科领域一个方面有较高的造诣,知识面广博,能及时掌握本学科领域国内外发展动态,并对学科领域的发展产生较大影响,教学评估优秀率在85%以上,并提供1篇3000 字以上有较高水平的业务工作总结报告;

2、获得省(部)级成果一等奖(前3名)或二等奖(前2名)或为省(部)级成果三等奖以上的第一完成人;或主持并完成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或参加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前2名)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3、在C类以上刊物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6篇,其中4篇为A类或B类,亦或其中3篇为A类且B类。代表作经同行专家鉴定达到高级讲师学术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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